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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1949

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复旦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巩固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落实《复旦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复委〔201453号)、《复旦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复委〔201215 号)文件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在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现就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意识,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实现不能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重点领域部门(单位):

基建处、总务处、资产处、财务处、科技处、医学科研办、文科科研处、研究生院、复旦学院(含招办)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0个部门(单位),2016年要着力做好对去年“回头看”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按照此通知中相关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职权列表、廉政风险防控基本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完善修改。

4月,监察处将实地检查上述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430日前,上述部门(单位)将整改落实报告、修改的职权列表、廉政风险防控基本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报监察处。

(二)其他部门和单位

1.部署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2. 梳理职权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梳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业务职权和人、财、物、印章管理等内部职权。明确职权名称、负责人和运行流程。

3. 查找廉政风险点

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职权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的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风险。对于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校内巡视、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信访案件和发出的监察建议中曝露出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作为重点查找方向。

4. 制定完善防控措施

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优化权力结构,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要进行合理分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标准,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加强廉政廉洁教育,增强干部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和依托信息化手段,将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加强对档案、文书、会议记录、纪要的规范化管理,对决策过程和结果做到留有痕迹,事后可查。

对制定出的防控措施,要评判出目前的到位情况。认为已经到位的,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认为尚未到位的,要给出推进完善的计划安排。

5. 报送材料

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职权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信息表》和职权运行流程图。430日前报送监察处。报送前,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审定,讨论过程要留下记录。审定结果应在本单位内部一定范围内公开。

6. 接受检查

监察处将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拟安排6-7月检查机关部处,9-10月检查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11月完成检查情况反馈和总结报告。


附件:(限校内用户下载)

1.复旦大学**部门/单位职权表及模板

2.复旦大学**部门/单位职权运行流程图要求及模板

3.复旦大学**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信息表及模板

联系人:陈莉、申华蕾      联系电话:65642601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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